健康警示
对乙酰氨基酚滥用 / 中毒是导致急性肝衰竭的常见原因,严重时可危及生命。本方案仅为应急处理参考,不能替代专业医疗救治,一旦怀疑过量或出现中毒症状,需立即就医;解毒药物 N - 乙酰半胱氨酸(NAC)为处方药,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,严禁自行购买或调整剂量。
一、常见诱因
- 单次过量:成人一次服用超过 10–15g(约 20–30 片 500mg 规格制剂)
- 累积过量:24 小时内多次服用含对乙酰氨基酚的复方制剂(如感冒药感康、氨酚烷胺片及多种止痛药),总剂量超过 4g(成人每日安全上限)
- 高危人群:
- 肝功能异常者(如慢性肝炎、肝硬化)
- 长期酗酒或短期内大量饮酒者(酒精可增强其肝毒性)
- 营养不良或禁食状态人群(谷胱甘肽储备不足)
- 药物相互作用:与利福平、苯巴比妥、卡马西平等肝酶诱导剂联用,可加速毒性代谢物生成
二、中毒风险分期(临床表现)
早期(0–24 小时):
- 非特异性症状:恶心、呕吐、出汗、乏力、食欲减退
- 部分患者可无明显不适(易被忽视,延误治疗)
中期(24–72 小时):
- 消化系统:右上腹疼痛、肝区压痛
- 实验室异常:谷丙转氨酶(ALT)、谷草转氨酶(AST)显著升高(提示肝损伤)
- 可能伴随黄疸前期表现(尿色加深)
晚期(72–96 小时):
- 肝功能衰竭:黄疸(皮肤 / 巩膜发黄)、凝血功能障碍(皮肤瘀斑、牙龈出血)
- 全身症状:意识模糊、嗜睡、低血糖、代谢性酸中毒
- 并发症:急性肾衰竭(约 10% 患者)、多器官功能衰竭
严重后果:
- 未经及时治疗的重度中毒者,死亡率可达 10–20%
- 幸存者可能遗留永久性肝损伤,需长期肝移植维持生命
三、核心处理原则
- 时间优先:中毒后 8 小时内干预效果最佳,超过 24 小时疗效显著下降,需尽早就医
- 解毒关键:首选 N - 乙酰半胱氨酸(NAC),可补充肝内谷胱甘肽,中和毒性代谢物
- 支持治疗:静脉补液纠正脱水,维持电解质平衡(尤其纠正低钾血症),监测肝功能及凝血功能
- 禁忌事项:绝对禁止饮酒,避免使用其他肝毒性药物(如阿司匹林过量、某些抗生素)
四、药物及给药方式(N - 乙酰半胱氨酸)
1. 口服给药(适合院前或轻症患者)
- 标准疗程:
- 首剂:140mg/kg(如 60kg 成人需 8.4g),一次性服用
- 维持剂量:70mg/kg(60kg 成人需 4.2g),每 4 小时一次,共服用 17 次(总疗程 72 小时)
- 注意事项:
- 口感不佳,可能引发呕吐(若服药后 1 小时内呕吐,需补服同等剂量)
- 可与果汁或碳酸饮料混合服用,减轻胃肠道刺激
- 禁用于严重恶心呕吐或意识障碍者(防误吸)
2. 静脉注射(医院条件下,适合中重度中毒)
- 三阶段给药方案:
- 第一阶段:150mg/kg,加入 5% 葡萄糖溶液中,1 小时内静脉滴注完毕
- 第二阶段:50mg/kg,加入 5% 葡萄糖溶液中,4 小时内缓慢滴注
- 第三阶段:100mg/kg,加入 5% 葡萄糖溶液中,16 小时内滴注完成
- 优势:
- 起效更快,不受胃肠道吸收影响
- 适用于呕吐频繁、意识模糊或口服不耐受患者
- 不良反应:可能出现皮肤潮红、支气管痉挛(罕见),需缓慢滴注并密切监测
五、个人应急处理推荐次序
怀疑过量时(服药后数小时内):
- 立即停止服用所有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
- 记录服药时间、剂量及药品名称(保留药盒供医生参考)
- 无论有无症状,均需拨打急救电话或立即前往医院急诊
- 不要自行催吐(可能损伤食道,且对已吸收药物无效)
就医后配合治疗:
- 医生可能检测血清对乙酰氨基酚浓度(中毒 4 小时后检测结果更可靠)
- 尽早开始 NAC 治疗(即使超过 8 小时,仍建议使用,可降低肝损伤风险)
- 轻度中毒者可口服 NAC,中重度者需静脉给药
监测与随访:
- 治疗期间需每日复查肝功能(ALT、AST、胆红素)及凝血功能(INR)
- 症状缓解后仍需随访 1–2 周,确保肝功能完全恢复
严重情况处理:
- 出现黄疸、意识障碍或出血倾向时,需立即转入重症监护病房
- 肝功能衰竭不可逆者,需评估肝移植可能性(最佳窗口期为中毒后 7–10 天)
六、辅助措施
- 补液支持:静脉输注葡萄糖液(预防低血糖)及电解质溶液,维持尿量≥0.5ml/kg/h
- 营养支持:早期可进食清淡饮食,严重者需肠内营养(避免高脂、高蛋白加重肝脏负担)
- 避免肝损伤因素:停用所有肝毒性药物(如他汀类、某些抗生素),绝对禁酒至少 1 个月
- 预防措施:购买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时,需查看成分表;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4g(约 8 片 500mg 制剂),儿童按体重计算(每次 10–15mg/kg,每日不超过 75mg/kg)